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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迷戀的東西,是幸福的。



精神上支撐著的,很無形,但卻很真實,感受最明顯,而且那是誰也不能剝

奪的,所以,有著可以深深著迷的東西,那是一種幸福。



雖然,只要一沉迷在某件事裡面,就會立刻脫節,完全地投入,然後瘋狂找

尋和其相關的一切訊息,這段時間可長可短,通常持續超過一個禮拜的話,

基本上就代表沒救了,就真的會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陷在裡面,爬不出來。



然後,這就會造成很可怕的惡性循環。因為要沉迷在一件事裡,是要花非常

多的時間的,而現在最缺乏的,無庸置疑就是時間,每天扣除掉睡覺的時間

之後,剩下屬於自己的,大概就只有四個多小時左右,有時候還會因為不可

抗拒的因素而縮短。



四個小時能幹嘛?看影片的話,頂多看個兩三集,但一個禮拜追的東西要看

掉,也沒這麼容易,所以才會越堆越多;打電動的話,這就完全不能控制了

,先不論有沒有跑到劇情進度,光是練功就好,隨便練練可能就要花掉兩三

個小時,就不要說每次被打趴之後會很不甘心地重來,非要達到一個程度才

肯停。



再加上總是要這邊晃一下,那邊逛一下的習性,一個晚上完全就只能做一件

事而已,當然專心一致是沒有什麼不好啦,只是這樣就會常常捨不得睡覺,

而睡眠時間只要一少,就很容易造成各種各樣的問題。



即使會嚷著根本沒差還是很勇健的,可是現在真的只要連續多熬幾天,馬上

就會變得很虛,和過去的徹夜笙歌完全不能比,而且也不能任性地說不管就

放著給他死,果然那一條線跨過去之後,有了不同的身分,就得要認了。



不過就算這樣的差別再怎麼具體,本性沒有變的話,能挖出來的時間做的事

就都還是一樣,能其中流連忘返的,始終就都還是那些東西。



希望在很久之後,都還可以一直繼續這樣下去,這種沉迷,甘之如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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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雪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